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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小馆·豆腐花
本文总字数:4762
【文/月裹鸿声 图/桀桀】
楔子
白日里无限繁华的龙胆京,随着月亮的升起也会慢慢安静下来。街上的叫卖声从此起彼伏,到零星几声,再到完全不见。各个铺面里的灯火依次熄掉,关上大门,再加一把粗木的门闩,远望过去好像苍穹里的星星渐次地灭了。
然而,我的一天却由此时开始,系起月白色的围裙,备齐暗花的碗筷,擦净乌木的柜台,从天井的石槽里打来清水,再倒进陶制的砂锅,当白米粥的香气随着咕嘟声一起飘满店里时……远方的梆子总是准时地传来第一声初更。于是我便推开吱呀呀响的拉门,不早一秒,也不晚一秒。
我的菜单只有清粥和小菜,都是免费的,其他菜单在客人的心里——他们想吃什么都可以点,只要我会做,就给他们上菜。
店里来了一位客人,魁梧、阴沉、驼背,脸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别提长相有多凶恶。
然后,六扇门的沈捕头来告知我,城西发生命案,这人正是疑凶。
真的是他吗?
让一碗豆腐花来告诉你。
第五话豆腐花
晚春初夏,虫声穿透了新换上的窗纱。老板搬开木门,准备做生意,眼前的客人却小小地吓了她一跳。
那是个彪形大汉,可偏又驼背,面上有一大块青色胎记,下巴还有些往前凸出,总之像画中的夜叉出了门。这样的形貌让入缓了一会儿才会注意到他穿着绸缎的外衣,其实打扮还是挺讲究的。
见他是第一次上门,老板把店里的规矩介绍给他。
客人沉默了很久,就在老板几乎以为他是聋哑之人时,他开口了:“豆腐花。”声音非常的低沉沙哑。
老板心里有一点毛毛的,避开他的目光不再多问,打开木桶,里头是热腾腾的豆腐花。
她用一个小铁瓢,先漂去头层浮着的碎末儿和清水,底下就是洁白如羊脂的豆腐花了。
然后她打开另外一个小桶,里头是豆腐花的浇汁,有黄花、术耳、鸡蛋的卤子,勾起薄薄的芡,浇在豆腐花上颜色分明,酱香浓郁,是本地人最爱的口味。
然而这时,老板注意到客人摇了摇手,指向橱柜上另一个小陶罐。
老板怔了怔,然后明白了他的意思,把那陶罐拿下来,换了佐料。
客人吃得很慢,但终于还是吃完走了。
老板把碗筷收起,放到水池里哗啦啦地洗,一会儿工夫,也就把这点插曲抛到脑后。
直到第二天晚上,女捕头沈鸿飞来到店里。
“吃点什么?”老板问。
“今儿可不是来吃饭的。”沈鸿飞回答,语速很快,“我们正在挨户排查:你可曾见过一个高个、驼背、脸上有胎记的大汉?”
老板一激灵,把昨天的事情想起来,全盘说了。
“好,这样我们又多一个人证了!”
“怎么了?”老板问。
“城西的天一堂出了命案,我们现在怀疑那人就是凶嫌。”沈鸿飞风风火火地道,“我们要收集证人的证词。既然老板见过他,烦请跟我们去一趟衙门。营业收入六扇门自然会补给你。” 人命关天,老板不敢怠慢,收了店,跟沈鸿飞一道去了。
一路上,她大概了解到案件的情况:
天一堂是一家药铺,在城西开了不少年了,本来只是卖药,后来掌柜马天一觉得自己也会些医术,何必要便宜别家医馆,就把偏房腾出一间,用于看诊,郎中就是他自己。
今天刚入夜时分,衙门接到报案,说马天一在自家诊室被人杀了,于是展开走访。这一走访,发现好几个附近的居民不约而同地提到这两天见过一位凶神恶煞的青面大汉。自然,衙门就把他作为重点调查对象了。
很快,到了府衙,老板看见除了衙役,房间里还有四五个人,想来都是先前单独提供过证词的证人们。
“来,在场的都是见过那怪人的街坊们,咱们按时间顺序捋一遍。”沈鸿飞道。
“这样说来,应该是小民最先看见他。”京城的信差张跑腿道,“当时还是昨天的傍晚时分,小民从城外送信回来,正看见他进城——他的样子,见过一次是很难忘的。
“小民保证,他不是常住附近的人,甚至应该不是京城人,小民在京城送信跑腿这么多年,一次也没见过他。”说完,张跑腿又补充了一句。
“子时左右,他到我店里吃了一碗豆腐花。”老板估摸着时间接的上,便说了自己见到的情形,不再赘述。
“然后他来俺这里投宿了。”客栈老板赵六叔瓮声瓮气地道,“当时是半夜,乖乖,把俺吓了一跳,俺家狗都吓得乱叫。一直到今儿下午才结账走了。”
“他可跟你说过什么话?”沈鸿飞间。
“有咧有咧。”赵六叔道,“那是个闷葫芦,不过走的时候,他问俺天一堂怎么走。”
“所以接下来他就去了天一堂?李阿亮,你再把当时的情况说一遍。”沈鸿飞转向一个戴帽子,留两撇小胡子的青年。
这李阿亮是药房的伙计,同时也是马天一的徒弟,跟了他不少年了。药房还有一名伙计,叫阿青,是最近生意好新请的。
“回禀大人,今天下午快打烊的时候,那人突然进来了。好家伙,一进来跟铁塔一样,店里的光都遮了一半,小的壮起胆子问他:‘客官,您要抓什么药?’连问了三声,他都不理小的。因为店里当时也有别的客人,小的跟阿青都在忙,掌柜的就迎上去了,他们说了什么小的没注意,反正后来就往后院诊室去了。这些,阿青都能给小的作证。”
阿青连连点头,证明李阿亮的说法。他是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小伙子,还不满二十,在店里负责称药。
“说下去。”沈鸿飞面向李阿亮,简短而有力地命令。
“后来……小的可算忙完了,清点完一天的账目都已经敲上更了,突然想起,怎么一直没见掌柜的和那人出来,急忙跑到后头去瞧瞧,没想到,这一瞧……可把小的魂儿都吓丢了,掌柜的、掌柜的他……趴在地上,屋里都是血,后窗有一个大洞,哪儿还有那个青面汉的踪影……所以小的就,就赶紧去报案了。”
李阿亮说到当时的情景,眼中现出惊惧神色,声音也有些颤抖。
“这个时候,阿青还在么?”沈鸿飞又问。
“小的不在,小的是新去的短工,活儿少,所以一打烊就回家了。”阿青回答。
“所以从阿青走,到你报案,中间还有一两个时辰的空当?”女捕头对着李阿亮问。
李阿亮还没回答,倒是阿青显得有点激动:“大人您不会是怀疑阿亮哥吧?依俺看,一定是那怪人没错,您想,阿亮哥从进门就问他要抓什么药,他不吭声,却只跟我们老板进后院,不奇怪吗?”
“就是就是,你说他也不是京城人,却点名要找天一堂,八成是来寻仇的哇。”一旁,赵六叔也补了一句。
“我家掌柜的年轻时在塞北挖参,确实结下过不少仇家,没想到,这都过了这么多年了,竟然……”李阿亮说到一半,开始哽咽,说不下去。 这几位证人彼此之间并不熟识,绝无串供可能。按他们所描述的,那神秘怪人的各种行为确实无法解释,到现在为止,各种矛头都指向他,沈鸿飞于是下令开始全城搜捕。
女摘头发下搜捕命令后,自己留在府衙等候运筹,不知为何,她的眼皮一直跳,以她多年追案的经验,似乎感到有哪里不对,可是又说不出来。
就在不到一炷香时间后,沈鸿飞突然发现门口有人,仔细一看,是那月下小馆的老板。
“证人们录完证词,可以回去了。”沈鸿飞道。
“是,可我走到一半,心里怎么也觉得不对,所以又折回来。”老板一礼,对她道。
“怎么不对?”
“阿亮说,马掌柜年轻时在塞北结下过不少仇家。”
“是啊,马掌柜喜寒怕热,确实在塞北生活过一段,这点府衙是调查过的。”
“可是那神秘怪人,并非来自塞北,恰恰是来自南方。”
“你如何知道?方才证人们——包括你——可都说了,因为那人说话只有一句半句,声音又极为含糊低沉,没有人听得出来他是哪里人。”沈鸿飞眉头一挑,道。
老板微微一笑,轻轻拱手,道:“沈大人有所不知,这就是我的本行了:食物,也是一种语言。”
“怎么讲?”
“黄豆用水泡涨,磨碎滤出豆浆,再用卤水或者石膏点凝,成为嫩滑可口的食物,这个东西全国都在吃。北方叫做豆腐脑,南方多叫做豆腐花。”老板娓娓道来,“如果是京城本地,浇汁一般是黄花木耳鸡蛋的卤子,咸鲜适口;若是陕西一带,一般放麻油、韭花、蒜泥、咸菜丁,香爽开胃;至于河南一带,大家钟爱把当地的胡辣汤与豆腐脑搀在一起吃,别有一番风味。不过总而言之,北方大抵是吃咸的,而南方,却常常把糖水或者白糖拌入,口味是甜的。若吃惯了某一种的人,会觉得对方的吃法是大逆不道。”
“我在证词里说了。”老板直起身,接着道,“我开始想给他放本地的卤子,他不要,而是指着我柜台上的糖罐—所以我猜测,他是南方人。”
沈鸿飞心头一动,初听到彪形大汉的时候,她第一印象也是北方人,却没想到老板有这样一番见地。
“不过……”她又道,“不管他是哪里人,他的行为都非常奇怪,不是吗?除了专程寻仇,没办法给他的行为做一个合理解释。”
“或者我可以。”老板道,“那就是,他身有病痛,所以要去寻找药铺。而天一堂是城里老字号的药铺,前阵子还医好了侯爵府干金,街谈巷议正传得热闹,所以有可能是,他在客栈里听说了一句‘天一堂的疗效很好’,从而向客栈老板打听这地方怎么走,这样想也并不牵强。”
沈鸿飞想想,道:“这里算是解释得通,可是他既然去看病,为什么伙计连问几声,他都不说话?”
“他不是不想说,而是很难说。”老板回答得掷地有声,“因为他的病痛,恰恰在嘴里。
“我回想他在我那里吃饭。”老板接着道,“那么壮大一个人,只吃了一碗稀软的豆腐花,吃得还很慢。可见,不知是喉咙还是牙齿,应该是让他在承受巨大的痛苦。那么您想,如果在一个忙乱嘈杂的药铺中,从进门到伙计向您问话,您要说话或回答都必然需要大声吆喝,而对一个口腔中存在巨大病痛的人,是能做到的吗?”
沈鸿飞眼睛发出光来,这一点,老板是真的说动她了。
老板又接着说:“所以,最后应该是马掌柜发现他的病痛,凑上去迎接他,并且很低声地交流,把他带到后堂看诊。”
“在李阿亮那一套证词中,这个神秘人是马掌柜塞北专门来寻仇的仇家;而你的理论中,他只是一个南方来的、可怜的、过路的病人?”沈鸿飞总结道。
“差不多是这样。”老板道,“目前我们两种解释都算能自圆其说,而哪一种是真的,看看药铺今天的账目,不就清楚了?”
沈鸿飞醍醐灌顶,连连道谢。
七天后,案子告破。
大家以为沈鸿飞会忙于庆功,却想不到,月光悠悠,她坐在月光之下的小馆里。
“真叫你说中了,那神秘人是南方的一个客商,赶路到京城,突然喉咙肿大如桃核,饮食不安,口不能言,急忙赶去看诊。马掌柜给他开了几副去火消肿的药,他也交钱拿走了——这些,都是记在药铺账目上,我们赶到的时候,李阿亮正在想办法删除。”女捕头絮絮说道。
“可李阿亮又为了什么?他不是跟着马天一很多年了吗?”
“哎,当然都是越熟悉的人,越会有矛盾,陌生人反而不会有什么深仇大恨,不是吗?”
老板听了这话竟莞尔一下,片刻,道:“你说得对。”
“不过李阿亮也不是有预谋地要杀死马天一,只是在争执中失了手,因此慌了神,怕担罪责。他突然想起白天来的那神秘怪客,那人来时阿青看到了,走时阿青已经走了,所以把事情全推给他,当然是他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只不过,他囿于第一印象,以为那大汉一定是北方人,脱口而出掌柜在塞北有仇家,反而露了破绽。”
“长相凶恶的人,真是太吃亏啦。”
“不过托你的福,案子总归是破啦。”
“要不要来碗豆腐花庆祝一下?”
“好啊。”
老板打开木桶,里头是热腾腾的豆腐花。她用一个小铁瓢,先漂去头层浮着的碎末儿和清水,底下就是洁白如羊脂的豆腐花。然后她打开另一个小桶,里头是豆腐花的浇汁,黄花木耳鸡蛋的卤子,勾起薄薄的芡,浇上去颜色分明,酱香浓郁。
不过她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道:“好像,捕头您也是南方人吧?”
“对!我要甜的!”女捕头很激动,指着橱柜上的糖罐,做出如下陈词,“咸豆腐花简直是大逆不道!”
第五话完 敬请期待第六话·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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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终结篇(卷十二)
本文总字数:8379
时未寒 作品
第一张 塞外枭雄
硕大的石弹画过一条美丽的弧线,呼啸着从空中掠过,重重地击在城垛的箭塔上,巨大的撞击声有如死神怒吼。烟尘弥漫中,砖石横飞,翻滚的石弹碾过几名士卒后,最终碎裂成数块,石屑与血肉模糊的躯体一同落下。嘶叫声与哭喊声混杂在一起,惊惶失措的守兵们纷纷将弓箭朝城下投石机射去,但大多失了准头,即便偶有命中,.也因射程太远,无法造成任何伤害。
白松城原本是塞外一座美丽的城堡,城外是一望无涯的草原,围绕着一片方园十余里的白色松林,故因此而得名。这里并非战略要地,平日驻扎的近千守兵也大多由城内居民招集而来,并非久经战火考验的老兵,一旦面对残酷的战争,大多惊慌难定,而此刻的城下却排列着一支盔甲鲜亮、战志昂扬的数万离昌国大军,更何况,领军之人是近年来名震塞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威赫王!
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白松城的老弱病残、妇女孩童齐齐上阵,不惜与来犯之敌拼死一战。但是,整整两日过去了,敌人并不急于发动进攻,而是在城外两里安营扎寨,布下重围。
早在数年前,城主诺颜察就隐隐预料到这一战,未雨绸缪,已有准备。白松城内囤积着充足的粮草,辎重齐备,城头堆积着大量的滚木、礌石、箭支、沸油等物,以备守城。守卫与城民们也是摩拳擦掌,决心与城主共进退,誓死保卫白松城。
然而,远道而来的敌军远远停在射程之外,并不立刻发动攻击。没有搦战,没有挑衅,只有招展的旌旗、奔驰的战马,以及在长枪与利刃的冷光寒芒中肃立的士兵。在沉默严明的军纪下,井井有条地进行着攻城的准备。
人们迷惑起来,最初的斗志与愤怒在冷静的敌人面前逐渐瓦解,随着大型的攻城器械陆续抵达,威赫王的大军开始调兵遣将,操练士卒,似乎这只是一场轻松的杀戮游戏,那份强大的必胜信念无声无息地压迫在每一个白松城守卫的心头。恐慌开始在人们心中泛滥,望着城下黑压压的数万大军,他们这才明白面对的是几十倍于己的敌人,根本没有胜利的希望。
昨夜,白松城主诺颜察派出一队亲兵趁夜出城,欲要毁坏敌军的攻城器械,却不曾想被敌人的暗哨发觉,随着一声号角响起,千百支火箭由敌阵中袭来,护城河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原来威赫王早已暗中下令让部下在护城河中倾入数桶遇火即燃的黑油,诺颜察的偷袭无功而返,数十名亲兵于烈火中丧生,逃回来的人也都焦头烂额。
大火到黎明方熄,护城河几乎被烧干,城门外已是一片焦土。谁也没想到,原本是为了阻碍敌人进攻的护城河,却变成了防止己方出逃的屏障。
威赫王并没有派来招降使者,但他的行动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了城里的每个人:不屈服,就全歼!
有人认出了残砖碎瓦中几具残破的尸体,却不敢放声痛哭,只发出低沉的啜泣。而就在此刻,围在城外的几十座投石机同时发动,巨大的石弹遮天蔽日,由四面八方袭来,就像是来自苍穹中的猛兽呼啸着扑向青色的城墙。
攻城开始了,白松城和近万城民的命运已不在自己的掌握中。
诺颜察全身甲胄,头戴战盔,身持战刀,披着一件青色战袍,在城头来回巡视,鼓舞士气,但投石机的攻击由四个方向的城门同时开始,令他顾此失彼。
随着一座座箭塔被大石摧毁、城墙被击破无数缺口后,人们眼中的绝望已是越来越深,他们高呼呐喊只能给自己壮胆,却无退敌之效,一个个麻木地搬运着沙袋,去填补城墙的缺漏。
诺颜察登上尚未被击毁的箭塔,望向敌阵,试图找到威赫王那标志性的金甲金盔与银色面具,却未能如愿。
他是避不见我么?诺颜察苦涩地想着,毕竟曾同朝六载,彼此还不乏桐惜之情,虽然如今各为其主,不得不兵戎相见,怕也非威赫王所愿吧。
没有云梯!诺颜察惊恐地发现,在敌军的阵中,密布着各种攻城锤、飞弩楼、投石机、冲撞车等物,却没有一架云梯。以他对威赫王的了解,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威赫王早已料到白松城脆弱的城墙不堪一击,只要攻开城门,铁骑就可长驱直入,根本不须用云梯这样伤亡率极高的战术。
这一刹,诺颜察的心头泛起了一丝动摇,这些年威赫王征战塞外,所向披靡,自己尽管身经百战,却也无可幸免。这必败的一仗,真的还有必要继续打下去吗?白松城是他的母城,他随着离昌王在外征战多年方才归来,却未能给白松城带来任何荣耀,只有无可避免的屠城之灾。城中有他的亲人家眷和儿时的朋友兄弟,为了亲情和义气,他们义无反顾地陪他力抗强敌,但是,他又有什么资格让他们为自己奉上安乐的家园与最宝贵的生命?
“大人,危险!”随着亲兵的一声呼叫,一枚巨石在空中翻滚着,朝着诺颜察身处的箭塔飞来。
诺颜察知道,铁面无情的威赫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从决定率军追赶自己开始,两人的私交就已断绝。但是威赫王也决不是一个嗜杀的人,所以他宁可多耗时间运送修建攻城器械,也不愿用云梯快速攻城,因为那样只会让更多无辜的士兵送命。如果自己死了,威赫王应该可以放过白松城的民众。但是,身为离昌国的股肱重臣,他的责任不允许投降,更不允许把穆答王子交出去,或许就这样死在城墙上,倒也不失一种带着尊严的解脱。
心念电转间,诺颜察蓦然拔出腰间长刀,大喝一声,朝着巨石劈去。那是一块方园近丈的巨石,重逾干钧,人力难挡,他这螳臂当车的一刀实与送死无异。
一道人影忽然闪了过来,一把抱住诺颜察,两人一同由箭塔上摔下,总算避过巨石加身之劫。被大石击中的箭塔由中部断裂,碎石纷如雨下。
救下诺颜察的,是一直跟在他身边的一位二十三、四岁的青年,他并没有像其余人一样穿戴着盔甲,而是身着绛红色的华袍,显示出与众不同的高贵身份。他就是诺颜察不惜与威赫王数万大军为敌,也要拼死保护的人——离昌国的穆答王子,也是诺颜察唯一爱女的丈夫。
“岳父大人,你这样做又是何苦?”穆答王子似乎已经看出了诺颜察心萌死志,话语中隐含指责。
诺颜察长叹一声:“殿下,我有负重托,虽已尽力,但却已不能保你安全,不但愧见君王,更是愧见这些白松城的子民啊……”
穆答王子抖去身上的泥沙:“岳父不必气馁,别忘了我们曾在神座前立誓与威赫王周旋到底,如果白松城挡不住他,我们不妨再往他处,就算最后死在他手里,离昌国数十万民众也都心知肚明,断不容他这样的弑主之人活在世上。而且父王和弟弟也迟早会看穿他的野心,且看他还能得意到几时?”
诺颜察默然不语,穆答王子永远活在他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中,相信人性中的善良与仁慈,相信邪不压正,相信他离昌国正统太子的身份足以唤醒臣民对威赫王权势的反抗。所以,他此际还会有心拂去身上的灰尘,还妄想着东山再起,还希望父亲能够病愈重振朝纲,期盼着兄弟安吉王子能够念在亲情的份上,在最后一刻放过他……却不知,在塞外草原的残酷斗争中,只有一条铁律:强存弱亡!
如果诺颜察能用旁观者的身份公正地做出选择,他也宁愿让强悍铁血的安吉王子成为下一任离昌之王,而舍弃只知仁义道德却根本不通时务的穆答王子。
一个月前,离昌国王忽染重疾,威赫王在病榻前请愿废太子穆答而重新册立二王子安吉为太子,顿时引发朝中混乱。
那安吉王子虽年仅十八岁,但自从六年前威赫王加入离昌国后,便一直由他带在身边教诲,随其征战塞外诸国,立下赫赫战功。反观穆答王子虽身为太子,却整日只知读史观书,虽满腹经纶,亦颇有治国之才,但却并无引人注目的军功。在塞外草原的历史上,各族征战不休,此消彼亡,朝代更迭极快,生存更重于发展,穆答王子虽有长兄的血统,却并不被大多朝臣所拥戴。威赫王的提议虽出乎常理,却得到多数人的支持。
离昌国建国不过十余年,虽一统塞外,但各族异心不息,随时有可能重新作乱。此际离昌国王重病在床,不理朝政,一旦驾崩后未能及时新立君王,离昌国极有可能就此四分五裂。当下群臣各执一词,分为两派,以诺颜察为首,包括了几位开国老臣,皆是力主由穆答王子即位,但仍被手握军权、并得到大部分军中将领与各族族长支持的威赫王所压制,双方争执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一场宫廷政变。 ‘诺颜察连夜带着穆答王子离开,威赫王清肃异党后,随即率军追赶。
这两个月来,诺颜察带着穆答王子东奔西逃,威赫王一路紧追不舍。诺颜察沿途分别得到九个城堡的支援,但被威赫王率军连破九城,白松城已是他们最后一道防线,而如今城外已被大军重重围困,一旦城破,就再无生还的机会了。
这几年来,威赫王东征西讨,声望极高,他更有一种蛊惑人心的特异本领。虽然废长立幼之举不合情理,但是在不知不觉中,诺颜察与穆答王子反倒被离昌国民视为引发内乱的逆党,即便心有不服者,亦被威赫王的武力所慑,不敢稍露反抗之念,越来越多的各部族战士加入威赫王的追兵之中,此时看来,围困白松城的军力已近十万之众。
又一轮飞石投来,其中一颗击穿了东城门。
城外的数万大军齐齐欢呼,声震云天。
诺颜察心头一沉,知道最后的时刻已经来临,反倒再无犹豫的余地,他面现坚毅之色,握紧战刀:“殿下快回到府上去吧,记住,如果有敌人来到,务必立刻表明你的身份,否则会被乱军屠杀的。”
穆答王子愤声道:“我去和你一起挡住敌人,还要当面质问威赫王。”
“他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让你死在乱军之中才不必担负弑主的罪名。请记住,你只有活下去,才可以保护我的女儿,哪怕屈膝求生,亦有最后的希望。这是我对你郑重的请求。”
穆答王子一愣,想到爱妻与将要出世的孩子,不由心头一软:“好,我答应你!”
我尊贵的王子啊,你从不缺乏勇气,只不过总是看不清楚这个残酷的世间。诺颜察望着穆答王子离去的背影,默默地想着。旋即翻身上马,往东城奔去。
这是一场敌众我寡、胜负早定的战争,唯一的悬念是威赫王将会如何处置穆答王子,这也是诺颜察最后的寄望。
白松城,东门。投石机终于停止了。
对于城墙上的守卫来说,城门洞开意味着最后一道屏障的消失,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接下来他们将要面对的就是一场屠城血战。对死亡的恐惧与对敌人的愤怒交织在一起,让身体颤抖、让精神振奋、让声音嘶哑、让血脉喷张。他们在令人屏息的寂静中,等待着敌人铁骑的攻杀。
然而,敌人并没有如想象中一拥而上,大举冲锋。身披重甲的攻城死士在钝重战车的掩护下缓缓前行,掌中的战斧闪着寒光,引弓待发的骑兵松疆而驰,最后是手持利刃与重盾的步兵。他们步步为营,决不贪功冒进,只有在威赫王严明的军纪下,才能束缚住士兵们欲要冲杀肉博的欲望。
几百辆战车的粼粼声响,上千匹战马的铁蹄踏地,数万名士卒带着杀气的沉重脚步,集合成这天地间最令人惊怖的死亡之曲,传入到每一个白松城民的耳中。他们已是敌人眼中必杀的猎物,却还不知道冷静的敌人将在何时下手?这样的等待是一种煎熬,原来快要沸腾的热血渐渐止息,惊惶不安像潮水一样在心头蔓延,最终被绝望和恐惧所替代。
如果是在平原作战,此刻只要有一个人丢下兵器转身逃命,必然会引发无可逆转的溃决,但是他们只能困守在孤城中等死,唯愿能在利刃加身之前多杀几个敌人。
这一刹,他们的心理处于最微妙的时刻,他们既可能是不战而逃、甚至跪地求饶的懦夫,也可能是再无畏惧、放手一搏的死士。一切将取决于威赫王发出进攻号令的时机。
号角响起,前行的战车、骑兵、士卒骤停。两骑越众而出,径往白松城下而来,当先者胯下一匹白色战马,素净不沾一尘的纯白色战袍迎风飘起,隐隐露出袍下闪闪发亮的金盔金甲,脸上却是戴着一张银色的面具,面具上画着奇怪的符号;随在其后的红马上是一位亲兵装束的战士,铁盔遮住面门,’只露出一双眼睛。
破损的城楼上一阵骚动,金盔金甲、银色面具——那是威赫王独一无二的标志!有人想要放声喝骂,有人想要呼喊求饶,有人想要出城对战,有人想要突施冷箭……但是谁都没有动,经历过方才生与死之间剧烈的心理变动之后,更多的人选择了观望。
“我现在进入白松城,只想与老朋友说几句话。我不要求你们放下武器,但我要求你们保持镇定,不要试图发动攻击。因为城外的十万大军决不会容忍你们冒犯他们的统帅,更因为我,不是为鲜血而来!”白袍金甲的大将开口道,他并没有放声大喊,但那宁和甚至带着一些温柔的声线却如一道细丝般钻入每个人的耳中,方园二里的人们都听得清清楚楚。
他淡淡一笑:“不必怀疑,我就是威赫王!”
话音一落,他麾下的战士们同时举起刀枪狂吼:“威赫王!”
整个白松城仿佛都在这数万人齐声的呼喊中颤抖起来。
诺颜察闻言惊讶莫名,此时此刻威赫王已是胜券在握,根本没必要孤身犯险要求入城,如果城中众人一拥而上,将其乱刃分身,十万大军中仅有几千威赫王的亲兵,其余多是塞外各部族的勇士,难保对其忠心,一旦主帅横死,势必大乱,能否一举扭转战局?
他无法确定!仅听那十万士兵狂热呼喊威赫王的名字,恐怕只要白松城稍有异动,必会被夷为平地。刹那间,他又为自己涌上这样的念头而感到一丝羞愧。既然自诩为是离昌国的英雄,威赫王愿意冒险一见,他又怎能行此卑鄙行径?
诺颜察大声道:“威赫王,既然不为鲜血而来,是为了和平么?”
威赫王长啸一声:“诺颜察,只要你愿意付出代价,我就会把和平放在你的手上。”
诺颜察哈哈大笑:“好!请入城吧,我们先叙旧,再谈国事!”对左右下令道,“传我将令,让威赫王入城,任何人都不许轻举妄动。”眼角扫见周围士兵早已放低了刀枪弓箭,心头苦笑,自己的命令已是多余。
草原人最尊勇士,且不论威赫王是否真心愿意给白松城带来希望中的和平,就凭他敢孤身入城的勇气,就足以换得所有人的敬意。
威赫王与那亲兵策马前行,白松城内外霎时鸦雀无声,每双眼睛都注视在他们身上。
威赫王的十万士兵俱是得他号令不得喧哗,城内的人则是未从急转直下的变故中缓过神来,不知做何应变。
但看威赫王那悠然的骑姿,仿佛在告诉每个人,无论事态如何变化,一切都尽在他的掌控中。
诺颜察亦是仅带一名亲卫,出城相迎,两人在空中击掌三下,对视而笑。
威赫王并没有解开面具,整个离昌国,除了国君与锦夫人,能够见到他真面目的人,决不超过五个。
“三年前,你们的城主诺颜察被敌人围困在喀什山的一座无名山峰上,随身只有三十多人,枪钝刀断,无粮无马,而敌人的兵力足有三干,是他的百倍,并且还抓住了他的数名手下,在山下严刑拷打,借此逼迫他投降,你知道他做了什么吗?”威赫王与诺颜察打过招呼后,竟对跟随诺颜察的那名亲卫发问。
那名亲卫久闻威赫王之名,今日在这等情形下初见,万万料不到他会朝自己说话,语气还意外地亲切,一时愣在当场,望着那诡异的银色面具,半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摇头。
威赫王自顾自地回答:“他假意投降,朝敌人接近,趁机发箭射死人质。然后令手下化整为零,藏身于雪山中,渴饮雪水,饥食树皮,伺机伏击,夺过兵器与马匹后再杀向敌人。一直纠缠了二十多天,毙敌五百余众,等我率军前来营救时,他只剩下了十一个人……”
诺颜察哈哈大笑:“都是些陈年往事,还提它做什么?其实那时我几度陷入绝境,但却知道你必会派兵来救我,只要多坚持几天,就可以有一线生机,不然也撑不了那么久。”
威赫王淡然道:“不错,你就是这样的人,只要未置身于完全绝望的死地,就始终不肯放下最后的希望,而且根本未想过你的一意孤行会给周围的人带来什么样的劫难。所以,我毫不留情地连破你九城,并且直到现在重兵围困、又把白松城的城门击毁后,才现身与你相见。若不然,你还会抱着最后的希望与我死拼到底!”
怒火从诺颜察的脸上掠过:“如果你是来嘲笑我的,那就请回去吧。”
“我并不是在嘲笑你,只是说出事实。你如果不是那么固执,那九城的战役中会少死很多人,我也不会有意放你和穆答王子逃生。”
“你有意放我?”诺颜察大是震惊。回想这两个月的逃亡过程,确实有几次险死还生,本应被截断的退路竟然无人埋伏,当时还暗笑威赫王虽然用兵如神,却总留有破绽,但假设这一切都是他有意为之,那就男当别论了。
威赫王没有直接回答诺颜察的问题,但他那透出冷厉与自信的目光已说明了一切。
“你胡说!”诺颜察大喝道,“不要装出一副体恤战士性命的模样来掩饰你指挥的错误。假使依你所说,你明知我会反抗到底,却还故意放我走,那就意味会因此死伤更多的人。嘿嘿,如果你真有本事在映岩城把我抓住,后面的五城之战就根本不会开始。”
映岩城是他逃亡途中的第四城,那一次他本已自愿赴死,却意外地逃出生天,从而怀疑威赫王的用兵之道并没有传言中的那么神奇。
“如果你那样为穆答王子尽忠而战死,就还会有人以你为傲,随即出现下一个诺颜察,也将会死更多的人,与之相比,五个城池的民众根本算不了什么?你最好记住,我放你不是因为心软,而是要把你追入真正的死地,然后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威赫王说完,率着那位青袍亲兵径入白松城,满脸惊诧的诺颜察兀自沉思。但他已隐隐感觉到,威赫王固然会带来白松城的和平,但他也要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诺颜察与威赫王相识六年,其间数度携手作战,亦有杯酒言欢尽吐心声的时刻,但直至今日,他却依然看不透这个谜一样的人物,或许除了锦夫人外,根本没人能真正了解他。
四人由东门入城,所经之处,人们自动让开一条道路。
诺颜察留意到白松城民们望着威赫王的眼神,尽管夹杂着愤怒与不甘,但更多的,是畏惧、崇敬与感激。按草原战争的惯例,投降可保平安,一旦顽抗,必将遭受屠城的命运。白松城从决定相助诺颜察伊始,就已做了最坏的准备,却不料威赫王竟会手下留情,皆感其恩德。
威赫王突然翻身下马,单膝跪地行了一礼:“穆答殿下。” 穆答王子原是混入人群里,想不到被威赫王一眼识出,只得出来相见:“威赫王无须多礼,你能号令十万重兵破城而不攻,重仁重义,穆答替白松城民谢谢你。只要能保住性命,城中的财物皆可尽取。”
“不必。我已与手下约定,只要谈判成功,决不会动用白松城的一草一木。”威赫王这句话一说完,旁边的民众发出隐隐的欢呼声。
诺颜察身躯微微一震,穆答王子与那些民众或许只为保住性命与财物而庆幸,但他带兵多年,深知那些在血腥与战火中饱经锤炼的塞外勇士们的心态。他们在生与死之间挣扎着,每一次战役后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所以屠城无疑是一场卸下所有重负的狂欢,他无法想象威赫王用什么方法约束手下,他只清楚地知道,假设自己在破城之后不允战士屠城,甚至不许取用财物,那么也许当天晚上就会发生哗变。
他不得不承认,威赫王是他征战三十余年来,平生仅见的枭雄!
“另外,还要请穆答殿下随我一起去诺颜察大人的府上,我想和你们好好谈谈。”
穆答王子有些紧张:“谈和平条件么?”
“这仅是一方面。安吉殿下另有事情托我转告你。”
“安吉弟弟,他、他还好吗?算来我已有半年多没见他了。”穆答王子戒心渐去,脸上表情略不自然。
威赫王淡淡道:“只要一切顺利,你就有机会见到他了。”面具后的目光斜斜射向诺颜察,似有干言万语。
对上威赫王视线的这一刹,诺颜察心口如被插入了重重一刀。别人或许不觉得什么,但他与穆答王子翁婿之间相处多年,自然懂得他脸上的古怪神情、望着威赫王的奇异眼神是出于什么缘故:那是一种内心渴望却无法得到的遗憾,更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妒忌!
穆答王子最渴望的事情决不是当上离昌国的国君,而是像弟弟安吉王子一样得到威赫王的信任与教诲。出于内心的骄傲,他不能将这样的念头诉之于众,但他却是恨不能与安吉地位互换。
诺颜察霎时心如死灰。私下里,他真切地明白自己不惜拼尽全力、甚至赌上整个家族与城池的性命相助穆答,并不仅仅因为他娶了自己的女儿,而是在穆答的眼中,他就是~个无可取代的英雄,他要为这个地位而做出自己的回答与证明。
然而,直到今日他才知道,哪怕经历了这两个月的生死逃亡,哪怕自己赔上了全部身家性命,哪怕有九个城堡为此而牺牲……在穆答的眼中,他依然比不了威赫王!
而威赫王,他早将这一切了然于胸。所以他才有意在一个巧妙的时刻谈到安吉,好让穆答陡然间露出能够被诺颜察看穿的神情。
诺颜察这一生,参与了无数战争,大大小小受过数十次伤,但经历的所有痛苦都抵不过这一刻的致命。
即使当投石机攻破白松城门之时,他也还努力保持着最后的自尊。他以为尽管威赫王可以夺取他的性命,但却永远无法夺取他的骄傲。
然而,就在此刻,他已失去了所有的一切!
他深恨自己刚才没有死在投向箭塔的巨石下。
他彻底地输了!真正的失败,总是在猝不及防间,铭心刻骨地击中要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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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预告
离昌国穆答王子能否保住性命,活下去呢?明年三月的漏霄之会前,威赫王还会有什么新的举动?何其狂他们能如约拿回天机鼎,揭开威赫王身份吗?许惊弦他们能顺利续好偷天弓,与宫涤尘,何其狂等在无双城会合吗?
一日江湖人
本文总字数:1792
许多人或许不知道王正谊为何人,但一定听说过他的另一个名字——大刀王五,也听说过他热血沸腾的爱国故事。这次小编将为大家细说王五的刀和他赖以生存的镖局,讲述大刀王五的另一面。
大刀王五与他的刀
大刀王五以刀法著称,平时对战使用的,是一种短柄砍刀。
刀是十八般兵器之一,九短之首。在广大侠友们的认知里,刀是江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种不同形制的刀.在武侠小说、影视中层出不穷。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种江湖中常见的刀。
1.朴刀
朴刀是一种木柄上安有长而宽的钢刀的短兵器。使用时,两手握着刀柄,利用刀刃和刀本身的重量,来劈杀敌人。
朴刀原料价值低廉,质地粗糙,制作简单,杀伤力较低。宋代年间,因官府不允许民间保存长兵器,于是有人把大刀改为短把的朴刀,战斗时再加柄。因此刀为人们日常所用,它成为了宋代唯一合法的民间武器。
但朴刀大规模的使用,是在清末前后,太平天国的兵士都使用朴刀。
2.陌刀
新唐书《张兴传》记载:举陌刀重五十斤乘城。贼将入,兴一举刀,辄数。
陌刀是一种两刃的长柄刀,出现于隋朝。那时的五十斤,约合现在的十一公斤,是陌刀常见的重量,在实战兵器中算是相当沉重的。唐朝时期,军中大量配备陌刀。陌刀专门用以克制骑兵,下砍马腿,上削人头。
3.苗刀
苗刀,原名“御林军刀”,是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模仿日本刀的形制所创造的双手长刀。它刀身修长,兼有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且可单、双手变换使用。
明代以前出现的“苗刀”一词,所述之物和“御林军刀”并不相同,只是对苗族刀具的笼统简称,并非正式称谓。戚继光所创造的苗刀,在战场上威力极大,非一般兵器可比。
4.柳叶刀
柳叶刀是中国武术刀具的一种,因刀的形状似柳叶而得名。
柳叶刀与雁翎刀的区别是,柳叶刀从刀身根部开始弯曲,刀尖宽;雁翎刀刀身根部为直刃,三分之二处开始向上弯曲,刀尖窄而略上翘。
柳叶刀通常用于骑兵和步兵,明军大量装备此刀。柳叶刀刃片曲线温和,令刀的削力进一步增加。这类刀具长度多不足一米,比起大刀来较为小巧轻便,适合各类武侠小说中的女侠使用。
5.蝴蝶双刀
蝴蝶双刀又叫“双叉刀”,是南方人用的短刀,配合南拳套路。它以咏春拳的基本手法与短刀的攻防特点组合而成。
蝴蝶双刀的刀身长度大约为一个人前臂的长度,所以可以轻易将其套在袖中或靴内。
蝴蝶双刀又名合掌刀,刃宽厚,利于格挡和反手刀。仅在刀尖前数寸开刃,利于垂直刺入人体。在洪拳、咏春拳等都有此刀的应用。
镖局精神
1.三分保平安
带三分笑,让三分礼,饮三分酒;待人谦和,尊老敬长,礼贤下士。镖师一般不与人起冲突,喝酒也只喝三分,镖车上路后则不再饮酒。
2.先声夺人
镖师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官府。镖师要主动与沿途官员交朋友,以保证镖途畅通。
3.先礼后兵
对于所经之地逞勇斗狠的“地头蛇”,镖师往往以礼待人,给足面子,对方便也做个顺水人情,将路让开;若遇到前来劫镖的土匪,则先放下武器向其“借路”,除非对方纠缠不休,否则决不轻易动手。
4.忠诚守信
镖师虽然谦和,但雇主利益高于一切。若劫镖者强人所难,危害雇主人身财产安全,镖师则会以“人在镖在”的信念,与对方生死相搏。
保镖六戒
1.戒住新开店房
保镖之人不随意冒险,只要门上写有“开业大吉”的店不住。
2.戒住易主之店
同理,换了老板的店,保镖之人也不住。
3.戒住娼妇之店
与娼妇纠缠易中计丢镖,保镖之人也不去冒险。
4.戒武器离身
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住店休息,武器都必须带在身上以防万一。
5.戒镖物离人
无论旱路上的镖车、水路上的镖船或是保护的官员,镖师都不得随意离开。
6.戒忽视疑点
镖师必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旦发现可疑之处,就要密切注视,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镖行唇典(行话)
唇典可说是一种“专业术语”,只有道上的人能听懂,不但可以避免一些争端,还能显出“同道中人”的诚意。
抽烟——炒坑
火柴—一亮子
上衣—一叶子
眼睛——招子
天黑——明路
拨出武器——亮青子
(注:唇典在某种程度上为江湖黑话,不提倡大家在生活中使用)